蕪湖市通知公告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市科技創新發展決策部署,創新科技項目生成機制,充分利用市內外科技資源,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根據《加快推進蕪湖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實施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揭榜掛帥項目工作,現發布2021年項目榜單,并就揭榜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榜單
圍繞我市重點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需求,在廣泛征集的基礎上,經查重和專家咨詢,發布2021年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揭榜掛帥項目榜單25項,通過公開揭榜申報,力爭攻克一批我市產業及企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難題,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具體榜單任務見附件)
二、揭榜要求
1.揭榜單位為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區域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龍頭企業等創新主體,有較強的研發實力、完備的科研條件和穩定的科研隊伍,具有解決榜單項目需求的科研基礎條件和研發組織能力。與榜單項目需求單位無關聯關系。
2.揭榜單位針對榜單項目技術需求提出的攻克解決方案,應覆蓋榜單所有研究內容及考核指標。優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業績的單位和團隊,鼓勵產學研合作、組團揭榜攻關。
3.揭榜單位、合作單位以及項目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沒有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4.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揭榜掛帥項目注重財政補助資金引導,以企業自籌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為主。對全市重點產業鏈的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項目自籌研發投入不少于800萬元。對農業及重大民生成果轉化應用項目,項目自籌研發投入不少于400萬元。實施周期一般為2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并自2021年9月開始。
5.揭榜單位與榜單項目需求單位對揭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的材料內容須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水平。
三、支持方式
對立項的項目,分階段給予最高500萬元財政經費支持。
四、申報流程
1.選擇榜單。請揭榜單位結合自身技術優勢,提出選擇的榜單項目任務,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將揭榜單位相關信息表(見附件)報至市科技局。
2.對接揭榜。市科技局將揭榜單位的相關信息發給榜單項目需求單位,榜單項目需求單位請于2021年11月5日前與揭榜單位對接,細化合作的內容,共同研究發榜項目的可行性方案,結合自身需求,選擇擬合作的揭榜方。
3.聯合申報。榜單項目需求單位與合作的揭榜單位,按有關規定簽訂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明確雙方合作方式、任務分工、經費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識產權權屬等事項,共同編寫《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揭榜掛帥項目申報書》,開展聯合申報,于11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提交到所在區域的科技管理部門。
4.審核推薦。各縣市區科技局、各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榜單需求方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行文推薦,于11月25日下班前將推薦函及項目匯總表報送至蕪湖市市民服務中心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5.組織評審。市科技局將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揭榜掛帥項目解決方案進行競榜路演,從揭榜方的科研能力、科研條件、項目解決方案的可行性、科學性、先進性以及榜單需求單位具備的成果轉化實施條件、配套資金保障、合作實施機制等方面進行評審,擇優遴選,提出立項建議。
五、申報材料
1.《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揭榜掛帥項目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式2份。
2.揭榜單位近3年獲得的榜單項目技術領域的重要獎項、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獲得的專利、發表的重要論文及其他重要業績(成果)等相關科研實力證明材料,揭榜單位項目負責人科研能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3.揭榜單位與項目需求單位簽訂的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多個單位聯合揭榜的,需附聯合揭榜協議書,明確牽頭揭榜單位及各方任務分工和權益分配等(加蓋所有參與單位公章)。
4.榜單項目需求方需要提供企業上一年研發投入證明、項目實施條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供項目所需自籌資金、項目成果應用場景等配套條件的承諾。
聯系人: 市科技局 裴加佳 褚娜
電 話: 3831592 3833603
市財政局 王磊
電 話: 3122268
附件:1.2021年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揭榜掛帥項目榜單
2.揭榜單位基本信息表
3.蕪湖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申報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