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通知公告
省屬各本科高校、各科研院所:
為貫徹落實國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有關法律和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報送2018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科辦區〔2019〕53號)要求,現就開展2018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報送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告依據
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報送2018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科辦區〔2019〕53號)“一、報告主體:國家設立的,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完成登記,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的研究開發機構和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應按照規定格式報送本單位2018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
二、報告內容
1. 本單位2018年度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開展的工作,取得的總體成效、主要經驗和面臨的問題。
2. 本單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數量及類型、來源情況。
3. 本單位科技成果以轉讓、許可和作價投資方式實施轉化的情況。
4. 本單位推進產學研合作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包括自建、共建研究開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情況,簽訂技術開發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情況,人才培養和人員流動情況等。
5. 科技成果轉化績效和獎懲情況,包括科技成果轉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況,對科技成果轉化人員的獎勵、報酬和股權獎勵納稅情況等。
6. 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及附件,包括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落實情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清單等。
7. 首次報送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的單位,需同時報送2017年和2018年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
三、報告程序
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登陸以下網站進行注冊填報:https://cgzhndbg.istic.ac.cn。
1. 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盡快登陸填報網站,以本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邀請碼注冊填報。
2. 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于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本單位的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網上填報工作,并將填報系統生成的正式版年度報告打印蓋章后,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嚴格審核所屬單位年度報告有關材料,對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全年科技成果轉化情況進行信息匯總與監督檢查,梳理形成本部門科技成果轉化年度總結報告(包括總體報告和表格),于8月10日前報送省科技廳。
四、工作要求
1. 研究開發機構與高等院校應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負責,科技廳、財政廳將根據工作需要對年度報告實施抽查。
2. 主管部門履行監督審查責任,加強信息監管與保密工作,督促所屬單位完成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出具是否同意上報的審查意見。所屬單位涉密成果及應用情況不屬于報送內容。
3. 科技成果轉化相關信息將納入“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由科技部負責管理和維護。隨著平臺建設進展,科技成果轉化相關信息將逐步實現共享和公開。
4. 商請中央駐皖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向主管部門報送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報告的同時也抄送至省科技廳。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侯現軍,0551-62646861;陳鵬,0551-62654379;電子郵箱:kjtqycxb@163.com。通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紫云路996號省科技廳423室。
省財政廳教科文處:項立安,0551-68150426、68150167(傳真),電子郵箱:xla999@126.com。通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號508室。
省教育廳科研處:李曼曼,0551-62826186(電話兼傳真),電子郵箱:7900799@qq.com。通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號教科大樓913室。
安徽省科技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教育廳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