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20年工作部署,統籌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培育和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重大新興產業工程、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皖政辦〔2017〕70號)和《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合政〔2018〕30號)等省市文件精神,現開展省第五批、市第二批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和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申報認定工作(以下簡稱“重大工程”“重大專項”),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及方向
(一)申報領域
1.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建設應符合安徽省和合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要求。
2.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所處領域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產業等范疇,產品應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中。
其中,市級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重點支持以下領域:新型顯示器件聚焦微顯示、關鍵材料和裝備等領域;集成電路聚焦GPU/ FPGA/DSP等核心芯片、5G通信芯片、微機電、第三代半導體、先進封測、關鍵材料和裝備等領域;人工智能聚焦機器視覺、智能傳感器、人工智能應用芯片等領域;以及EDA等基礎軟件、區塊鏈、高端傳感器、下一代信息網絡信息終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其它關鍵領域。生物醫藥聚焦精準醫療、創新藥、高端醫療器械、醫療創新技術與轉化等領域。高端裝備制造聚焦蒸鍍機等泛半導體高端裝備、航空裝備、高端工業機器人等領域。新材料聚焦光刻膠等關鍵電子材料、生物基材料、前沿材料等領域。新能源聚焦能源制備、存儲重大裝備等領域。節能環保聚焦先進環保重大裝置等領域。以及其它具有突破性、引領性、帶動力強的戰新產業領域。
(二)建設要求
1.重大工程:依托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申報省重大工程須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結合地區產業發展實際和規劃,圍繞已具備一定產業規模、初步形成產業集聚,遴選和支持若干龍頭企業和重點項目,通過三年左右的建設,有望發展成為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的新興產業領域,申報認定重大工程。
2.重大專項:依托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申報省重大專項須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結合地區產業發展實際和規劃,以發展產業為目標,通過領軍企業關鍵技術突破和技術集成,開展工業化試驗,推進創新成果產業化,研發試制產品有廣闊的市場前景,通過五年左右的建設,有望發展成為重大工程的新興產業領域,申報認定重大專項。
二、申報責任主體
各縣(市)區發改委、開發局經貿局是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申報責任主體,負責謀劃和初選本地區擬申報的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組織和指導承擔單位編制申報材料,核驗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經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同意后,行文上報。
三、申報基本要求
1.原則上申報項目統一評審、擇優推薦申報省級重大新興產業專項和工程,僅申報省級或市級重大專項和工程的在表格里備注。
2.每個省重大工程或重大專項的承擔單位(企業)和重點項目數量不超過3個。承擔單位(企業)必須具有較強資金籌措、項目實施能力,以及較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重點項目基本具備實施條件,備案、土地、環評、能評等要件齊全,所需資金已落實,合理確定項目分年度計劃投資和相應的建設內容,計劃投資應與企業的資金實力相匹配。項目之間應具有產業關聯性,建成后有助于完善產業鏈,形成產業集聚。
3.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命名應規范簡潔明了,重大工程命名規則為:重大工程所在地市+縣(市、區或.開發區)名稱+細分產業領域名稱+重大新興產業工程。重大專項命名規則為:重大專項所在地市+縣(市、區或.開發區)名稱+細分產業領域名稱+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細分產業領域名稱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的三級目錄確定。
4. 省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屬于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領域內的項目、獲得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項目原則上不再申報省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市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新能源汽車、文化創意、網絡信息安全3個省級基地領域內的項目,獲得市級財政資金補助的項目,獲批省、市重大工程和專項的企業原則上不再申報市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4個市級基地所在縣區、開發區和企業不得申報本轄區市級基地所屬產業領域。
注:4個市級基地產業領域為經開區智能終端、新站區和肥西縣智能裝備、高新區光伏、安巢經開區和蜀山區電子商務。
四、建設方案編制
意向申報單位請添加QQ群644091097,相關附件及后續通知均在群內發布。
五、有關報送要求
申報截止日期為8月9日,請將上報文件及附件材料掃描件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762918865@qq.com),同時將紙質版(一式4份)報送至我處。
聯系人及電話:高新區經貿局1325辦公室產業協調處姚展堃,658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