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通知公告
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財政局、發改委、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慶市2019年推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宜政發〔2019〕7號),現將《安慶市2019年推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市科技局業務聯系方式:政策法規科,5521920
市財政局業務聯系方式:教科文科,5288931
市發改委業務聯系方式:產業科,5524000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業務聯系方式: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科,5288875
附件:安慶市2019年推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安慶市科學技術局 安慶市財政局
安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安慶市2019年推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
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安慶市2019年推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宜政發〔2019〕7號)(以下簡稱科技創新政策),規范市“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的申報程序、兌現方式及約束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對象
市“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報對象為: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其中,申請專利資助或獎勵的,專利公報記載的專利權人地址必須在本市范圍(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確認的截止2019年底地址在安慶市范圍內的有效發明專利為準)。
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責任事故和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或涉及偷稅、侵權、假冒偽劣行為受到查處的;列入失信聯合懲戒的;近三年存在騙補套取財政資金等非誠信行為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不予支持。
二、申報地點和方式
(一)屬地申報。
各縣(市)區,經開區、市高新區、筑夢新區,(以下簡稱各縣(市)區)所屬申報單位向屬地科技主管部門申報。屬地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集中初審,經所在地政府(管委會)同意簽字并蓋章后,統一報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以下簡稱市科技局窗口,聯系電話0556-5349052)。
省專利獎獎勵、專利資助申報材料由申報單位(個人)向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集中初審,經所在地政府(管委會)同意簽字并蓋章后,統一報送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科聯系電話0556-5288875)。
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獎勵申報材料由申報單位向屬地發改部門申報,發改部門會同同級統計、財政部門集中初審,經所在地政府(管委會)同意簽字并蓋章后,統一報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發改委窗口(產業科聯系電話0556-5524000)。
(二)異地申報。
申報企業坐落地(統計及管理)與主要納稅所在地不一致的,坐落地科技(發改、市場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向納稅所在地科技(發改、市場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出具推薦函,并負責事中事后監管,納稅所在地按程序審核申報并負責應承擔獎補資金兌現。
(三)直接申報。
市直屬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以及政府科技公共服務獎補事項,直接向市科技局窗口申報。
市直屬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涉及省專利獎獎勵、專利資助的,直接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科申報。
(四)其他要求。
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內企業申報獎補可由孵化器管理機構代辦。
三、申報時間
自本細則發布之日起即可受理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24日;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市相關部門不再受理。
四、受理審核程序
(一)受理條件。
1.規上工業企業(不含主營業務收入100億元以上,研發費用增長達到20%的企業)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一)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含)以下的,研發投入強度〔107-2表中(7)研發費用合計與103-1表中(302)主營業務收入的比值,下同〕低于5%。
(二)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研發投入強度低于4%。
(三)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研發投入強度低于3%。
2.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作廢發票、合同等其他虛假材料,一經審核發現,取消該申報單位(個人)當年所有科技創新事項獎補(追回當年已兌現全部資金)。
3.申報資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視同無效申報。
(二)部門初審。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對相關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三)部門聯合會審。市科技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聯合會審。
(四)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查。根據部門聯合會審意見,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核確定公示項目名單。
(五)網站公示。審核結果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政府審批。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簽字蓋章上報市政府審批。
五、資金撥付和監管
(一)撥付比例。科技創新政策兌現的資金,除明確由市財政承擔外,均由市財政和申報對象納稅地縣(市、區)財政按比例承擔。筑夢新區和直接申報事項的獎補資金,由市財政全額承擔;迎江區、大觀區、宜秀區的獎補資金,市、區財政按7∶3的比例承擔;潛山市、岳西縣、太湖縣、望江縣和宿松縣的獎補資金,市、縣(市)財政按5∶5的比例承擔;桐城市、懷寧縣、安慶經開區和安慶高新區的獎補資金,市、縣(市,經開區、高新區)財政按2∶8的比例承擔。
(二)撥付時間。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給申報單位。其中,至市城區范圍內的獎補資金,由市財政直接撥付到申報單位(個人),區級承擔部分由市財政與區財政辦理結算;至縣(市)的獎補資金,市財政承擔部分通過指標下達縣(市)財政,由各縣(市)財政分別撥付至申報單位(個人)。
(三)責任紀律。申報單位應將科技創新政策獎補資金統籌安排用于創新活動,主動接受財政、科技主管部門監管及審計監督。
六、材料要求
申報事項符合政策對應條款,材料要求如下:
(一)基本材料。
1.申報表。見表格附件(附件2),可從市科技局網站下載,填寫相應條款申報表并加蓋印章,作為申報材料封面。
2.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證明材料。企業統計直報平臺打印2019年度107-1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107-2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B103-1規模以上工業財務狀況表。
3.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匯總表(表00-1)。可從市科技局網站下載,只需提供電子文檔。
(二)專項材料。
與對應條款專項申報事項要求的材料。
(三)報送要求。
1.申報單位(個人)必須按照本實施細則各條款要求,提供相應的申報材料,統一A4紙打印,直接裝訂或膠裝,加蓋騎縫章。
電子版文檔和表格分別用word、excel格式,發票等其他申報材料需原件掃描或拍成數碼照片,并歸類放入相應命名的文件夾。其中,發票上的二維碼必須確認清晰,以供查驗。
2.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發改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直接報送單位將《推薦匯總表》(表00-2)和裝訂成冊的申報材料,以紙質材料一式二份和電子版一份,集中報送。
七、申報說明、材料清單
(一)政策第1條:支持平臺建設
1.申報說明:
(1)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工作站由科技管理部門審批;
(2)質檢中心由質檢部門審批;
(3)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由發改委審批;
(4)科技企業孵化機構僅限于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機構;
(5)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獎勵由市財政全額獎勵至基地常設工作管理機構,主要用于改善基地運營管理條件。
2.申報材料:
首先項:新認定的.平臺(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質檢中心)、省級平臺(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工作站)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1-1);
(2)批準文件。
第二項: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1-2);
(2)當年新認定(或復審)事項的批復文件。
第三項: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機構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1-3);
(2)在孵或當年畢業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文件。
(二)政策第2條:補貼研發設備
1.申報說明:
(1)關鍵儀器設備是指主要用于檢測、研發項目和項目中試的設備,中試生產類設備當年只補貼一臺;
(2)儀器設備補助要求是2019年度購置且含稅原值達10萬元以上,按不含稅價格計算申報購置儀器設備金額,進口設備以海關增值稅專用繳款單上完稅價格確定儀器設備價格;
(3)已申報工業政策獎補的儀器設備,不再補貼;
(4)科技企業孵化器應在省科技廳公布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目錄范圍內,筑夢新區視同科技企業孵化器;
(5)公共研發平臺指各縣(市)區首位產業研發服務平臺;
(6)公共研發平臺申報主體可以是平臺實質運營管理單位;
(7)高校院所指安慶師范大學、安慶職業技術學校、安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安徽黃梅戲藝術職業學院、桐城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5所高等院校和其他注冊獨立法人的科研機構;
(8)規上工業企業申報此條政策獎補,2019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幅低于10%,獎補金額按50%兌現;
(9)對經開區、高新區公共研發服務平臺當年投入的獎勵,當年投入指的是購置設備、軟件等能形成固定資產的投入。
2.申報材料:
首先項:購置關鍵儀器設備補助
(1)基本材料(申請表02-1);
(2)企業提供500萬以上產品銷售發票或孵化器管理機構(含筑夢新區)出具的在孵科技企業清單;
(3)公共研發平臺需提供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提供的確認函;
(4)購置儀器設備清單,逐臺設備提供發票或海關增值稅專用繳款單、儀器設備現場照片。
第二項:公共研發服務平臺當年投入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2-2);
(2)公共研發平臺需提供經開區、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提供的確認函;
(3)當年固定資產投入(用于購置設備、軟件等)清單,逐項提供會計憑證、發票或海關增值稅專用繳款單、儀器設備現場照片。
(三)政策第3條:支持科技服務。
1.申報說明:
(1)享受技術服務合同成交額獎勵的技術轉移機構是指市政府與高校院所協議共建并建成運行的技術轉移機構或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協議共建的技術轉移機構;
(2)公共研發平臺指各縣(市)區首位產業研發服務平臺;
(3)技術服務合同是技術轉移機構促成的高校與企業簽訂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入股合同;
(4)申請共享補助的儀器設備應納入省或市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只補助對本市企事業單位提供的出租服務;
(5) “共建技術轉移機構、公共研發服務平臺運營績效獎勵”申報單位屬于首位產業機構、平臺,獎補資金上浮20%,但不得超過較高限額50萬元。
2.申報材料:
首先項:共建技術轉移機構、公共研發服務平臺運營績效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3-1);
(2)共建協議;
(3)首位產業技術轉移機構、公共研發服務平臺需提供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提供的確認函;
(4)工作情況報告;
(5)對接技術服務清單、技術服務合同和經費到賬憑證。
第二項:共享儀器設備出租和租用補助
(1)基本材料(申請表03-2);
(2)出租或租用服務合同(協議);
(3)收、付費憑證;
(4)儀器設備在網憑證。
第三項:儀器設備共享平臺管理機構績效補助
(1)基本材料(申請表03-3);
(2)本地在網儀器設備清單;
(3)出租合同和付費憑證;
(4)登記的出租服務匯總表(含儀器管理單位,租用單位、租用日期、用途、租金等信息)。
(四)政策第4條:支持科研團隊。
1.申報說明:
(1)高校院所指安慶師范大學、安慶職業技術學校、安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安徽黃梅戲藝術職業學院、桐城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5所高等院校和其他注冊獨立法人的科研機構;
(2)高校院所與其他企事業單位已簽訂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和技術咨詢合同且在有效期內;
(3)對當年獲得省科學技術獎勵一、二、三等獎的(首先完成單位);
(4)對當年獲得省專利金獎、省專利優良獎的;
(5)資金用于獎勵科研團隊。
2.申報材料:
首先項:高校院所成果轉化、科技服務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4-1);
(2)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
(3)合作對方支付經費到賬憑證;
(4)科技成果交易費或科技服務費發票;
(5)獎補資金用于獎勵科研團隊的承諾函。
第二項:省科學技術獎、專利獎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4-2);
(2)獲獎文件或獲獎證書。
(3)獎補資金用于獎勵科研團隊的承諾函。
(五)政策第5條:支持科技項目。
1.申報說明:
(1)“擇優扶持首位產業實施20個科技計劃項目”是指優先從已推薦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未獲省立項且已實施、屬于首位產業領域的項目;
(2)對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按當年省撥款額1:1比例配套兌現。
2.申報材料:
首先項:市科技計劃項目
(1)基本材料(申請表05-1);
(2)其它材料:按照《安慶市科技局關于印發安慶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慶科計〔2020〕6 號)執行。
第二項:省科技重大專項配套
(1)基本材料(申請表05-2);
(2)省科技廳下達重大專項計劃文件;
(3)2019年撥款到賬憑證。
(六)政策第6條:支持創新創業
1.申報材料:
首先項: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6-1);
(2)獲獎文件或獲獎證書。
第二項:省高層次人才團隊資助
(1)基本材料(申請表06-2);
(2)獲得省高層次人才團隊政策支持文件。
(七)政策第7條: 資助發明創造
1.申報說明:
(1)授權發明專利獎勵按發明專利授權日期及地址確定兌現(不含本年度已轉出本市的發明專利);
(2)年費收據開出日期應為2019年度(不含本年度已轉出本市的發明專利);
(3)對高等院校的個人申請,由所在單位匯總集中報送。
2.申報材料:
首先項:授權發明專利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7-1);
(2)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及說明書扉頁。
第三項:授權發明專利年費補助
(1)基本材料(申請表07-2);
(2)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及說明書扉頁;
(3)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年費收據。
(八)政策第8條: 支持成果轉化
1.申報說明:
(1)企業與高校院所簽訂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和技術咨詢合同且在有效期內;
(2)高校院所包括①高校、科研院所;②高校、科研院所、央企單獨或與地方政府部門合作設立的,以研發、技術服務為主的研究院(所)、中心、研究開發公司;
(3)轉賬和發票所在年度或者金額不一致的,以轉賬所在年度、金額為準。
2.申報材料:
(1)基本材料(申請表08);
(2)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
(3)企業轉賬證明和發票;
(4)合作對方的法人資格證明。
(九)政策第9條:支持高新企業
1.申報說明:
(1)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名單是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公布的2019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單;
(2)科技保險險種包括: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質量確認保險、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職業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團體健康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專利保險、小額貸款確認保險、項目投資損失保險;
(3)2019年認定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名單由市發改委提供;
(4)申請獎補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需2019年12月底仍在省戰新企業名單庫中;
(5)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數據以年報數據為準;
(6)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產值增幅是否達到20%,由縣(市)區發改部門會同統計部門初審確定;
(7)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屬于首位產業企業的,獎補資金上浮至15萬元;
(8)規上工業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19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幅低于10%,獎補金額按50%兌現。
2.申報材料:
首先項: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9-1);
(2)批準文件。
第二項:科技保險保費補貼
(1)基本材料(申請表09-2);
(2)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后)獲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3)科技保險合同和科技保險費發票。
第三項:省戰略性新興企業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09-3);
(2)縣(市)區經信部門出具的首位產業企業確認函。
(十)政策第10條:支持高新產業
1.申報說明:
(1)研發投入獎勵兌現2018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安慶市科技局 安慶市財政局規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投入獎勵核定辦法》(科函〔2019〕134 號)確定獎補金額;
(2)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小升規、企業首次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且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超過20%、高新技術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由統計部門確認;
(3)首次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但2019年12月快報產值未達到2000萬元,或經省、市、縣統計局核查退出規上的企業,不予獎勵;
(4)上繳稅收增長,由稅務部門確認;
(5)規上工業企業申報此條政策獎補,2019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幅低于10%,獎補金額按50%兌現。
2.申報材料:
首先項:研發投入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10-1);
(2)聯網直報平臺在線打印2017年、2018年度的107-1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107-2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
第二項:首次“小升規”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10-2);
(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第三項:首次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10-3)。
第四項:5億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基本材料(申請表10-4);
(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3)企業2018年、2019年分年度上繳稅收證明。
八、附則
本實施細則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