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城市通知公告
1月29日,省科技廳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37號),開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加強評價服務工作隊伍建設,安排專門工作人員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要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對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的入庫企業,及時提請省級科技管理部門撤銷。本年度企業提交《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為10月20日。
為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過程管理和服務水平,通知還要求科技型中小企業于每季度較后一月(3/6/9/12月),進入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填寫季度調查數據,及時掌握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運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