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條 為進一步加強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的各類成果積較進行登記,根據《阜陽市促進科技創新創業扶持獎補政策》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的給予獎勵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市企事業單位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系統發布且納入省考核范疇的科技成果,包括應用技術成果、基礎理論成果和軟科學研究成果,以專利和軟件著作權形式登記的科技成果不納入考核和獎勵范疇。
第三條 納入考核獎勵范疇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
(一)應用技術成果(含新技術、新產品、新品種和標準等):
1、新技術:各級各部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或驗收意見,省級以上行業協會、學會或其他機構組織的第三方科技成果評價。
2、新產品:省經信廳認定的省級新產品。
3、新品種:省級以上部門認定的動、植物新品種。
4、標準: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
(二)基礎理論成果:基礎理論項目評價證書或學術專著。
(三)軟科學研究成果:軟科學項目評審證書或驗收證書。
第四條 應用技術成果每項獎勵1萬元,基礎理論成果每項獎勵2000元,軟科學研究成果每項獎勵1000元。
第五條 申請程序如下:
(一)市科技局發布申請通知;
(二)申請單位填報申請表,提供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證書復印件相關材料,經屬地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報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根據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系統成果發布情況,審核材料,提出項目補助建議,報市政府審批;
(四)經市政府審批同意后,由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撥付資金。
第六條 對在科技成果獎勵工作中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后,追回已撥付資助經費,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