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發展改革委:
根據《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項目支持管理辦法》(皖國科辦〔2020〕1號)(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決定開展項目集中入庫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或企業法人,具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鼓勵與國內外相關單位聯合申報。
二、申報類別
(一)爭創國家實驗室及相關重大科技創新項目。
(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預研、新建和重大性能提升項目。以高水平創新主體為依托,建設大型復雜科學研究裝置或系統,為高水平研究提供平臺支撐。
(三)前沿交叉研究平臺項目。以.創新平臺為依托,與國家實驗室或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深度融合、互為支撐,致力于提升信息、能源、健康、環境等領域及相關前沿交叉領域的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能力。
(備注:《項目管理辦法》中第四類“重大科技成果熟化轉化項目”另行通知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類別中的第1、2類項目應已列入或將列入國家有關部門相關規劃、計劃。
(二)申報項目應有明確的科學目標、工程目標、產業化目標。
(三)申報項目應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立項等前期要件審批。
(四)申報項目涉及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設施建設部分原則上由項目所在地政府主導和支持。
四、有關要求和工作安排
(一)各市發展改革委根據《項目管理辦法》,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編寫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項目入庫申請報告(附件1)、項目入庫申請表(附件2)、目標協議書(附件3,暫不用蓋章)。
(二)各市發展改革委根據《項目管理辦法》對項目入庫申請報告進行初審,初審后將上報請示(應一并明確市級層面將按《項目管理辦法》落實配套支持資金)、項目入庫申請報告、項目入庫申請表、目標協議書1套書面材料于8月3日下班前報省政務服務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窗口。除合肥以外地市本次原則上限報1個項目。根據《項目管理辦法》,后續可成熟1個申報1個。
(三)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相關部門、各市發展改革委采取現場踏勘、組織專家論證等多種方式,共同對項目入庫申請報告進行遴選和評審。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省發展改革委將按程序納入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項目庫。入庫項目按程序享受相關政策支持。
聯系人:胡月、于偉,聯系電話:62601501、62602024
4.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項目支持管理辦法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