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合政辦〔2020〕6號)和《2020年合肥市支持自主創新政策操作規程》(合科〔2020〕46號)的要求,現將2020年合肥市自主創新政策“借轉補”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首先登錄“合肥科技服務信息平臺”(http://stmis.hfkczx.com),選擇申報用戶登錄,跳轉至安徽省政務服務網認證登錄(選擇法人用戶登錄),進入系統完成企業信息維護后,選擇項目管理模塊進行填報(可在門戶首頁點擊“操作說明”,下載系統使用指南指導填報);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
2.網絡填報技術支持
????“合肥科技服務信息平臺”項目申報過程中,如遇到技術問題,請反饋至“合肥科技服務信息平臺運維群”(群號:1025160631),有專業人員提供在線技術支持。
3.按照屬地申報的原則,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組織項目申報,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認真審核把關,并進行網上推薦。
4.申報單位提交后,可直接在線導出項目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并裝訂成冊(一式1份),報送屬地科技局。
二、申報時間
1.申報單位在線申報時間為2020年6月2日至6月19日,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19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2.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對申報材料在線審核后,需行文將推薦的項目材料于2020年6月24日前,報送至市科技局相關業務處室。需報送的材料包括:推薦函及項目清單(2份,資配處和業務處室各1份),同時報送項目清單電子版、項目申報書及附件材料。
三、基本要求
1.申報單位無征信不良記錄。
2.申報單位無知識產權糾紛。
3.已獲國家、省等各類計劃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4.承擔合肥市自主創新政策“借轉補”在研項目尚未驗收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科技攻關項目除外)。
5.本年度同一單位原則上申報不超過2項,同類項目申報1項。
6.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1963年6月1日后出生),原則上應為項目承擔單位職工,如項目負責人非承擔單位職工,需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內在項目承擔單位研發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6個月。
7.科技小巨人研發項目、對外合作研發項目、關鍵技術研發項目,單個項目財政資金支持100萬元。醫療衛生研發項目、關鍵技術研發農業項目財政資金支持分50萬元和100萬元兩檔。
科技小巨人研發項目、對外合作研發項目、醫療衛生研發項目、關鍵技術研發農業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資金不低于財政資金支持金額。關鍵技術研發項目(除農業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資金不低于240萬元。
8.項目申報書編制要科學合理,項目一經批準立項,技術和經濟指標原則上不予調整。
9.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2年(原則上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四、項目申報
1.科技小巨人研發項目
政策第30條:對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自主創新研發項目,擇優給予資金支持。
申報條件:
(1)擁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及與之相適應的研發投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服務、有一定的經濟規模和較好成長性的科技小巨人企業。
(2)項目在細分行業內居國內優良水平,創新活力足、成長性好、市場潛力大。
(3)所屬產業技術領域為高新技術領域。
申報材料:
(1)合肥市“借轉補”項目申報書;
(2)合肥市自主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
(3)“借轉補”項目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
(4)上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及稅務部門蓋章的所得稅納稅申請表中反映研發支出和營業收入的附表;
(5)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認定文件;
(6)其他證明材料。
2.醫療衛生研發項目
政策第31條: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疾病預防、診斷、治療新技術、新方法的自主創新研發或引進應用項目,擇優給予資金支持。
申報條件:
(1)支持省內優良或省內首次臨床應用的新技術、新方法或特色新技術。
(2)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我市的省級醫療衛生機構(綜合醫院三甲)、市屬綜合醫院三級、市屬專科醫院三級及以上、市屬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等衛生機構。省級醫療衛生機構申報須與市級醫療衛生機構聯合申報。
(3)在項目申報書及績效目標承諾書填寫時,科研指標(新技術臨床應用數、知識產權數、人才培養數等)要量化目標。
申報材料:
(1)合肥市“借轉補”項目申報書;
(2)“借轉補”項目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
3. 關鍵技術研發項目
政策第32條:對重點產業領域的關鍵技術重大研發類項目,擇優給予資金支持。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應為在合肥市注冊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新型研發機構,注冊時間一年以上,有較強的研發能力和基礎條件,運行管理規范。
申報材料:
(1)合肥市“借轉補”項目申報書;
(2)“借轉補”項目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
(3)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相關資質證明、近三年科技研發活動及成果、經審計的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和經稅務部門蓋章的近3個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等證明附件材料。單位成立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算。
4.對外合作研發項目
政策第33條:支持企事業單位與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沿線及歐美等國家和地區的高校、科研院所、技術優良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對科技合作研發項目,擇優給予資金支持。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我市與長三角、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沿線及歐美等國家和地區的高校、科研院所、技術優良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的在肥企事業單位。
(2)合作項目對提升我市創新能力有推動作用,申報書中有創新領域相關量化合作成果目標。
(3)項目有合作協議,合作方有明確任務分工。
申報材料:
(1)合肥市“借轉補”項目申報書;
(2)“借轉補”項目績效目標承諾書;
(3)產學研合作協議及其他證明材料。
五、相關處室聯系人
1.科技小巨人企業研發項目:成果處
聯系人:李 嵩 聯系電話:63537767
2.醫療衛生研發項目:農社處
聯系人:尹 祥 聯系電話:63538655
3.關鍵技術研發項目:
高新處:胡林和 聯系電話:63538653
農社處:尹 祥 聯系電話:63538655
4.對外合作研發項目:創發處
聯系人:李??鋒 聯系電話:63538659
合肥市科技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