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通知公告
各縣(區)科技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蚌埠市科技局 蚌埠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蚌科〔2020〕1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現決定開展蚌埠市2020年科技創新券申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領對象
蚌埠市科技創新券(以下簡稱蚌科券)分為通用券和專用券,申領單位須是在本市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財務機構健全、財務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通用券發放對象為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和規模以下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符合孵化條件的入駐企業。專用券發放對象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在庫企業。
二、適用范圍
通用券用于補助企業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第三方檢測機構等單位購買科技創新活動中所需的科技服務。專用券用于企業因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發明專利以及向經備案的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具有資質的審計機構購買特定用途服務。詳見《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附件1)。
三、使用與額度
蚌科券僅限于申領企業使用,不得轉讓、買賣、贈送,不重復使用。單個企業可較高申領20萬元蚌科券,其中專用券5萬元。申領到蚌科券的企業在券的2年有效期內不得重復申領。
通用券不發實體券,采取先申請后補助的形式。專用券面額分為1000元、5000元、1萬元、2萬元四種,每張券編號唯一,有效期2年,需在有效期內及時使用、兌現,逾期不再兌現。
四、申領步驟
(一)申請材料
1.《蚌埠市科技創新券申請表》(附件2);
2.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孵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企業證明材料(根據企業申請的蚌科券類別提供對應的材料)。
(二)時間要求
1.申領企業在8月10日前將裝訂成冊的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縣(區)科技局,縣區科技局對企業材料進行初審,于8月17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一份蓋章后連同蚌埠市科技創新券申領匯總表(附件3)送交市科技局高新科。
2.市科技局對縣(區)推薦情況進行審核,并在市科技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蚌科券發放企業名單。
五、有關要求
1.各縣(區)科技局應高度重視,加大對蚌科券政策的宣傳,積極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同時要嚴格把關,確認如實申報。對申報過程中利用虛假項目騙取資金的企業和個人,一經查實,予以公開通報,追回騙取蚌科券兌現的資金,三年內不再給予各級科技計劃項目資金支持。
2.企業與提供科技服務的單位、個人無任何投資與被投資、隸屬、共建、產權紐帶等影響公平公正市場交易的關聯關系;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和具有資質的審計機構須按要求備案,經審核后市科技局統一對外發布通過備案的機構名單。
3.企業使用專用券購買發明專利前,需向市科技局報備,經市科技局審核后方可用券,獲得蚌科券補助后該發明專利不得再次轉讓。
4.專用券政策與《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兩個中心”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蚌政〔2017〕70號)第十四條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補不重復兌現。
六、聯系電話
市 科 技 局 :陳 杰 0552-2043042
懷遠縣科技局:陳 娥 0552-8212579
五河縣科技局:蔣 淏 0552-5055153
固鎮縣科技局:劉小龍 0552-6012767
龍子湖科技局:何 永 0552-3040018
蚌山區科技局:張 未 0552-3137117
禹會區科技局:張文娟 0552-4957978
淮上區科技局:葛 琪 0552-2829285
高新區科技局:柏晶晶 0552-4078839
經開區科技局:陳 亮 0552-3083215
附件: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