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6年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科技創新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管委會《關于印發2016年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扶持產業發展系列政策的通知》(合經區管〔2016〕90號)文件精神,現將《2016年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科技創新政策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局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
2016年8月12日
2016年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科技創新政策實施細則
為落實《關于印發2016年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扶持產業發展系列政策的通知》(合經區管〔2016〕90號)文件精神,規范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效率高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發揮財政資金激勵引導作用,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受理與審核
符合申報獎勵條件的項目、企業和單位均需履行申報、受理與審核程序。
1、申報時間
本政策按年度申報,于2017年4月1日—30日報送申報材料,每年僅受理一次。逾期沒有申報的項目,視為其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2、申報、審核的程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登錄開發區企業綜合服務平臺上傳申報資料,申報兌現時按系統指示填寫對應條款申報表,同時將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傳到系統。申報材料由區科技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審核結果在開發區門戶網站、《合肥日報》或《合肥晚報》上公示,公示內容為申報企業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審核金額等。公示期為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區科技局、財政局聯合行文上報管委會審批。
二、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申報基本條件:在開發區注冊且稅收在開發區繳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在開發區申報知識產權的個人均可申報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請項目須在開發區范圍內組織實施。
2016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否決申報資格:
(一)當年企業出現1人(含)以上人員安全生產事故或出現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或負面影響較大事故的;
(二)根據《統計法》要求,應納入統計范圍的企業,而未主動上報統計資料的;遲報、漏報統計數據,未完整、及時地向區經貿局、財政局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的;
(三)發生群體性上訪等重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影響的。
申報基本資料:申報政策獎勵和資助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須符合申報條件:一是提出書面申請(見附表1:申請報告模板);二是企事業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個人須提供身份證明及在開發區申報知識產權的證明;三是提供相關必備證明材料。所有提供復印件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備查。
1、政策第3條: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申報材料:
①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②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申請表(附表2)。
2、政策第4條: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區獎勵
(1)相關說明:
銷售收入指稅后銷售收入。當年兌現上一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
(2)申報材料:
①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②稅務部門蓋章的納稅申報表
③企業2016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④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區獎勵資金申請表(附表3)。
3、政策第5條:銷售收入過億獎勵
(1)相關說明:
銷售收入指稅后銷售收入。當年兌現上一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
(2)申報材料:
①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②稅務部門蓋章的納稅申報表;
③企業2016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④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銷售過億獎勵資金申請表(附表4)。
4、政策第6條:各類稱號獎勵
(1)申報材料:
①新認定的各類稱號批文復印件;
②新認定各類稱號獎勵資金申請表(附表5)。
5、政策第7條:研發儀器設備購置補助
(1)相關說明:
①年納稅超過20萬元(不含土地使用稅)的科技型企業;
②擁有市級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省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在孵企業;
③省外或境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在我省企業設立的.應用研發機構或分支機構;
④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產學研用結合的新型研發機構。
對2016年度新購置的單個關鍵儀器設備投資額達10萬元以上的,給予儀器設備投資額15%補助,單臺儀器設備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單個企業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2)申報材料:
①研發機構認定文件;
②儀器購置合同書、購置清單;
③資金到賬銀行憑證和購置費發票;
④研發儀器設備購置補助申請表(附表6)。(已獲得安徽省“1+6+2”政策研發儀器設備購置補助,不再重復享受)
6、政策第8條:儀器設備租用費用補助
(1)相關說明:
①合肥地區具有獨立法人的企事業單位租用納入安徽省(合肥區域部分)及合肥市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的儀器設備,方可享受政策補貼;
②法定認證、執法檢查、商業驗貨、商業攝制、醫療服務、電信計費等服務不在補助范圍,租用關聯單位之間儀器設備不在補助范圍。
(2)申報材料: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②出租、服務合同(協議)復印件;
③租用省大型科學儀器共享設備證明及發票(發票名稱須是檢測費、試驗費、測試費、計量檢定費,技術服務費及技術開發費不在補貼范圍);
④儀器設備租用費用補助申請表(附表7)。
8、政策第9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獎勵
(1)申報材料:
①獲獎證書或批準文件(須排名前三位);
②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獎勵申請表(附表8)。
9、政策第10條:各類研發機構獎勵
(1)相關說明:
對經政府部門或政府部門授權的認定機構新認定的各類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
(2)申報材料:
①新認定的批文復印件;
②新認定各類研發機構獎勵資金申請表(附表9)。
10、政策第11條:標準制定獎勵
(1)相關說明:
根據標準前言,列主持起草單位前三位的按主持起草單位兌現,列參與起草單位前三位的按參與起草單位兌現。僅受理當年實施的標準。(不含建筑行業標準)
(2)申報材料:
①標準制定立項批文復印件(包括標準制定計劃項目表);
②已實施的標準文件;
③標準制定獎勵資金申請表(附表10)。
11、政策第12、13條:專利申請定額資助
(1)相關說明:
企事業單位獲得各項發明獎勵的,其經費應由企事業單位全部獎勵給專利研發與管理團隊;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專利申請地和授權地須在開發區內;發明專利進入實質性審查階段的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紙質通知書為準;獲得專利授權的以專利證書為準;發明專利進入實審階段必須交納相關費用,以國家知識產權局開據的收費憑證為準。
政策第12條:國內發明專利受理2000元,以進入實質性審查階段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通知書為準;國內發明專利授權3000元的以獲得專利(含PCT專利)授權的專利證書為準。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授權以獲得專利證書為準。
政策第13條:發明專利申請量資助以進入實審階段為準。發明專利授權件數以獲得發明專利證書為準。
(2)申報材料:
①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②專利進入實審通知書復印件,實審電子通知書的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開據的收費憑證;
③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含扉頁);
④發明專利定額資助申請表(附表11);
⑤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定額資助申請表(附表12) ;
⑥資助專利明細表(附表13);
⑦知識產權上臺階獎勵申請表(附表14)。
12、政策第14條:發明專利年費資助
(1)申報材料:
①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②國家知識產權局開據的收費憑證復印件;
③專利費用減緩證明復印件;
④發明專利年費資助申請表(附表15)。
13、政策第15條: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資助
(1)相關說明:
申請前一年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
(2)申報材料:
①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證書復印件;
②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獎勵申請表(附表16)。
14、政策第16條:專利代理機構獎勵
(1)相關說明:
發明專利申請量資助以獲得專利受理通知書為準;發明專利授權件數以獲得發明專利證書為準。
(2)申報材料:
①《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復印件;
②《發明專利受理通知書》和《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
③專利代理機構獎勵申請表(附表17);
④代理專利一覽表(附表18)。
15、政策第17條:市級及以上知識產權貫標企業補助
(1)申報材料:
①市級知識產權貫標企業備案文件、驗收合格證書或文件復印件;
②知識產權貫標企業補助申請表(附表19)。
16、政策第18條:產學研合作獎勵
(1)相關說明:
轉讓的發明專利應與該企業的產品具有明顯的關聯性;企業獲得發明專利證書及轉讓協議須在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之間,并以該項專利技術產品在2016年度形成產業化,并已產生產品銷售收入。
(2)申報材料:
①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②轉讓協議及轉讓付款憑據復印件;
③產品銷售發票復印件;
④產學研合作獎勵申請表(附表20)。
17、政策第19條:專利質押貸款補貼
(1)相關說明:
①專利質押貸款企業:專利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專利權質押合同已依法辦理過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質押期內專利權權屬清晰、法律狀態明確,無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企業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專利貸款占企業貸款總額需達到30%),且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企業按期還本付息,不存在違約行為。
②凡為企業開展專利權質押的評估事務機構和金融擔保機構,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且為已在合肥市知識產權備案的服務機構(可在合肥市知識產權局網站查詢備案機構名單)。
③凡企業在完成專利權質押貸款相關協議簽訂和金融擔保機構完成專利權質押貸款擔保合同簽訂后,須向區科技局報備,填報《企業開展專利權質押工作情況備案表》(附表21)。
(2)申報材料:
①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明細清單;
②企業用于質押的專利權證書;
③專利權質押貸款合同登記的證明材料(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
④貸款合同書(企業貸款合同、專利權質押合同含質押清單等);
⑤專利權資產評估報告及中介服務費支出憑證;
⑥已償還貸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證明材料(貸款收款憑證和銀行利息支付憑證、銀行劃款憑證等);
⑦專利質押貸款補貼申請表(附表22)
18、政策第20條:論壇費用補貼
(1)申報材料:
①雙創平臺認定批文復印件;
②2016年舉辦論壇產生費用明細(提供場地、設備等經費詳細支出情況并提供相關發票);
③舉辦論壇證明材料(論壇通知、現場照片等);
④論壇費用補貼申請表(附表23)。
19、政策第21條:房租補貼政策
入園企業按照與合肥經開區雙創園簽訂的《入園協議》執行。
20、政策第22條:①流片費用補貼
(1)相關說明: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同一產品首次流片發生的費用給予補貼。
(2)申報材料:
①流片費用補貼申請表(附表24);
②芯片加工服務協議、付款憑證等相關材料。
21、政策第22條:②測試驗證費用補貼
(1)相關說明: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同一產品進行測試驗證發生的費用給予補貼。
(2)申報材料:
①測試驗證費用補貼申請表(附表25);
②芯片測試驗證服務協議、付款憑證等相關材料。
22、政策第23條: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企業獎勵
(1)相關說明:
已納入合肥市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企業名單,并完成激勵方案實施的各類企業。
(2)申報材料:
①企業簡介;
②企業被認定為試點企業的相關文件復印件;《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激勵方案申報表》及激勵方案備案文件;
③企業實施完成激勵方案的相關證明材料;
④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企業獎勵申請表(附表26)
23、政策第24條:科技支行補貼
(1)申報材料:
①科技支行認定相關文件復印件;
②貸款合同;
③貸款撥付或到位憑證(銀行借款借據);
④利息支付憑證和擔保費用支付憑證;
⑤科技支行補貼申請表(附表27)
23、政策第25條:創新創業大賽獎勵
(1)相關說明
參賽企業和團隊獲得.前三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省級前三名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市級前三名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創業項目不得重復申報獎勵。
(2)申報材料:
①相關部門舉辦大賽證明資料;
②獲獎證書及證明資料復印件;
③落戶我區證明資料復印件(營業執照等);
④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申請表(附表28)
24、政策第26條: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貼息補貼
(1)相關說明:
申報范圍為經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申報材料:
①經統計部門認定的中小企業證明資料;研發費用支出明細表及證明材料(研發設備購置合同、發票);
②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
③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貼息補貼申請表(附表29)
三、附則
1、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項目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按照安徽省財政廳關于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要求,申報2016年各項獎勵的企業請填寫“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表30)。
3、本細則由區科技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63679379、63679333(區科技局)、63679066(區財政局)。監督電話(督查室):63679097。
4、本細則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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