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通知公告
各縣區科技局,省江北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長江大橋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機關各科室、各直屬單位:
根據2015年度市本級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預算安排和2015年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方案,現就2015年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15年市科技計劃項目將面向社會,公開申報、擇優遴選。重點支持蕪湖首位產業、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共性、關鍵核心技術的攻關;支持重大專利成果、產學研協同創新成果的應用轉化;支持科技改善民生、惠及民生的應用技術的推廣示范;支持支撐產業發展的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擬支持100左右個項目,其中擇優遴選重大項目20個左右。
二、項目類別
本次申報的項目類別有:科技攻關計劃(含國際、長三角科技合作攻關)、科技惠民計劃、產學研合作計劃、公共研發平臺建設計劃、重大科學儀器設備專項、軟科學研究計劃、專利成果轉化項目、高科技創業(雛鷹計劃)項目(具體詳見申報指南)。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1. 申報單位應為蕪湖市行政區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備完成項目所必需的技術人才、研發設施條件等相應能力,且信譽良好。
2. 項目負責人需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且為申報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3. 申報的項目應是市科技計劃項目庫入庫項目,具有一定的基礎,實施限期一般為兩年,申請經費原則上不高于項目總投入的20%(軟科學計劃除外)。且符合項目申報指南規定的要求。
4. 一個申報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高校、醫療單位按指南要求申報)。
5. 申報單位要有研發人員、研發設備和研發投入。其中工業企業要建有研發機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14年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以市統計局上報的數據為準)。
6. 已承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尚未驗收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再次申報;2011年以前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清理結果終止或結題的、承擔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逾期未驗收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
7. 多家單位聯合申報的,應在申報材料中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和職責,并附上合作協議和合同,涉及知識產權實施許可和轉讓的須附相應的證明材料。
8. 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申請或獲取國家及省、市財政性資金支持的,應主動申明。
9. 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所提交的申報材料的內容是真實的,且不含涉密內容,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工作安排
1. 網上申報。符合申報條件和要求的單位,通過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平臺進行在線用戶注冊,網上申報,并上傳相關附件。
2. 初審推薦。歸口管理部門對照項目申報條件和指南要求進行網上初審、推薦。對重點推薦項目可在行文報送的紙質推薦函及項目匯總表予以注明,重點推薦的項目不得超過推薦項目總數的30%,并簡要說明推薦理由。
3. 統一受理。市生產力促進中心網上受理各歸口管理部門初審推薦的項目,集中統一受理歸口管理部門推薦上報的推薦函(2份)、項目匯總排序表(2份)、項目紙質申報材料,出具受理單。
4. 時間節點。申報單位網上申報起始時間為2015年5月22日至6月15日。6月19日前各歸口管理部門完成網上初審推薦。各歸口管理部門的推薦文件、項目匯總表、市科技局相關科室形式審查后,紙質申報材料于7月初集中上報。
五、申報材料
1. 《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
2. 附件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學歷和職稱證明,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查新報告、產學研合作協議、專利證書、新藥證書、環確認明等)以及項目申報指南所要求的其它相關附件。所有附件材料的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確認有效。
3. 項目誠信承諾書(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4. 材料要求。申報書一律網上在線打印,按照申報書、附件材料、項目誠信承諾書的先后順序膠裝成冊,一式2份。
六、聯系電話
項目申報咨詢電話:
科技攻關計劃 高新科3831594
(科技合作攻關) 國合科3831592
科技惠民計劃 農社科3831592
產學研合作計劃 管理科3830693
公共研發平臺建設計劃 計劃科3833603
軟科學研究計劃 管理科3830693
專利成果轉化專項 知產科3850919
網上申報咨詢電話: 市生產力促進中心5846636
投訴電話: 監察室3835090